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法警(综合警务人员)12名,限男性。
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警(综合警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公告之日);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体能,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双眼裸视力4.8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具有消防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5、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具有汽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具有公安、检察院、法院、消防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以及被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院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在职干警,或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人员;
5、具有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等回避情形的;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法警工作情形的。
录用办法
通过体能测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
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登录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zbgxqfy.sdcourt.gov.cn),下载填写《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810办公室(高新区万杰路107号);
3、需提供资料:
(1)《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一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5) 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6)有其他技能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退伍军人报名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至2021年10月9日止(接收报名表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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