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选调57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5-09-02 09: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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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调范围

(一)面向市内、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事业人员除外)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选调。

(二)选调到公务员岗位工作的,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现在公务员岗位工作的人员。机关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选调后,应承诺自愿放弃机关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跨系统选调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所在单位岗位设置要求,转评相应职称系列。

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试用期除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6.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具有2年(含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7.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市内人员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市外报考人员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8.符合公告岗位的选调要求;

9.法律、法规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不得报考市纪委市监委岗位;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按照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到村任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任期未满一届的;

8.2020年以来参加楚雄市公开选调报名后无故未参加笔试、面试及后续环节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楚雄市2021年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和《楚雄市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条件说明如下:

1.年龄认定。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2.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国民教育毕业生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到学生信息档案。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生所报考的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学员报考的成人高考或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入高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

选调岗位要求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一本以上的,是指高考录取招生在本科第一批次招生的学校,以《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所列一本文理科高校为准。

3.工作年限认定。事业单位面向市内选调的岗位,要求报名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5年是指2016年10月31日至今在现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4.工作经历的认定。选调岗位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意见和个人档案记录情况进行认定。同等条件下是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其他情形。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

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向全市各乡(镇)、市属单位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同时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威楚先锋等新闻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公务员选调职位(楚雄市复兴巷38号中共楚雄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电话0878-3123259);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职位(楚雄市鹿城镇自强路4号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0878-6550178)。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楚雄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仅市外报名人员提供);

③《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仅市外报名人员提供);

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近期个人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标注姓名、所报考岗位代码);

⑥《楚雄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以上报名材料,是复印件的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情况负责。凡报名人员提交《公开选调承诺书》的,视为报考人员所提供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符合岗位要求,如在考察阶段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5年内不得参加楚雄市公开选调。

4.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的方式,报名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各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出符合职位条件的优秀干部参加选调,所推荐人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同意推荐报名的不能参加选调。

(1)基层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公开选调公告发布后,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职位要求,依据本人的申请,结合干部个人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个人意愿,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后,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推荐人员参加选调。乡镇和部门符合选调条件的人选较多时,可通过综合比选或积分评定等方式择优推荐参加选调人员。

(2)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市级各选调单位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和职位要求,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后,本单位选调的每个职位可直接推荐1至3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选调,所推荐人选由各选调单位反馈至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市委组织部及市人社局。如没有合适人选,也可不作推荐。

报名成功后请实名加入楚雄市2021年公开选调QQ群(686694126),并实时关注群内通知,之后与选调相关事项均在群内发布,视为群内所有人员知晓。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电话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牵头;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牵头。审查小组按照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分别按选调职位汇总有关审核情况,提出意见。审查情况由市公选办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笔试初步人选,由公选办统一发放通知组织考试。按照规定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岗位,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调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调剂改报以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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