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救援人员共103人,包含救援员93人,驾驶员10人。工作地点:青岛市。
招录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身心健康,具备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5.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有志为消防救援事业做出贡献。
6.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9.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驶证,2年以上驾驶经验。
10.通信、潜水、特种车辆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灾害事故现场摄影编辑、运动训练专业人员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25日结束。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索引页和个人页)、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驾驶员岗位提供)、立功受奖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qdzzdzdk@163.com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按通知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咨询电话:0532-66577144(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招录程序
结合消防员职业特点,设置体能、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根据体能、技能、心理测试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技能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原地摸高。
2.技能测试项目:黑暗环境搜寻、拖拽。
3.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将委托专业驾校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体能、技能测试中单项测试不合格即予以淘汰。
5.体能、技能测试达标人员进行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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