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范围、条件和程序
(一)聘用人数
兴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26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范围
招聘人员面向海南州户籍,因工作特殊性质,兴海县户籍优先。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招聘对象学历: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公安局原自聘辅警学历、年龄不限;
3.男性身高均为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5.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聘用程序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聘用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等环节依次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9月16日
2. 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②报名地点:兴海县公安局三楼政治部(看守所左侧大楼)。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小二寸免冠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居民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19日;
②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
4.测试
①笔试、面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由县公安局统一出题,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科目由兴海县公安局统一出题,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为本单位自聘辅警达到报名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②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兴海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
5.录取结果公示
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兴海县公安局将对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