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2021年招聘2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5-09-11 23: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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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要求,高于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职称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其中属于2021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其中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86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其中部分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要求1991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9月18日,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5、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和卫技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6、截至2021年9月18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中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按岗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9时--9月30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1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0月8日9时--10月14日17时。

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15日9时--10月15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0月18日9时--10月19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各岗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2天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放弃改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0月28日9时--10月31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1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因疫情防控需要,特殊考生须在10月29日17时前主动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下文中“防疫相关事项”的第(五)条。

(二)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笔试考一门。镇海区新闻中心的广播主持人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全区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所需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应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

(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镇海区新闻中心的广播主持人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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