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式
聘用制职员为非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条件
管理岗、专技岗: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聘用制职员岗位表》
3、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聘用制职员岗位表》
薪酬待遇
1、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待遇参照学院编制内同层次人员岗位工资福利标准执行。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2、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学历、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3、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暑假:14天;寒假:7天,不含法定春节假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发至JYZP@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附件大小请勿超过10MB)。
(三)报名材料
1、附件2:《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聘用制职员招聘报名表》;
2、附件3:《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聘用制职员信息采集表(2021)》;
3、个人简历;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6、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在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工业大学官网(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真实有效,若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2021年10月23日17:00前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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