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夏津县2021年招聘36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8 09: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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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6人,分6类岗位,具体岗位分布及要求详见《2021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服从安排,品行端正,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勇于创新,事业心责任感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夏津县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夏津县户籍),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热爱社区(网格)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夏津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含备案制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其他不宜应聘的。

工作职责

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定岗网格”制度,常态下沉网格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积极开展网格内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发现报告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党群民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夏津县会盟社区便民服务站(御龙国际小区西门南侧)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夏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名摁手印。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除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外,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索引、户主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人员对以上报名材料现场审核。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对相应岗位进行核减,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夏津县政府网(http://www.xiajin.gov.cn/)发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夏津县政府网予以公告。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在夏津县政府网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总成绩进行加分,加分项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加1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高级加3分,中级加2分,初级加1分;

3、社会学类(限社会工作专业)、公共事业类(限社会工作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加分材料包括: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员证明材料(附件4);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学类(社会工作专业)、公共事业类(社会工作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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