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9月24日以后出生);
5.根据《方案》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全市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县(区、市)报名参加考试,如有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鼓励报考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县(区、市)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
按照“县级招聘、乡级(城区)管理、村(社区)使用”的原则,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招聘工作人员14名(男、女各7名),招聘完成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和村(社区)工作需要分配确定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9月24日在榆社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us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榆社县政府1号楼344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榆社县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手机号)以及电子版(JPG格式,大小114×156,文件小于50KB);
(4)《报名登记表》2份(照片处插入同版电子照片)、《诚信承诺书》(从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
(5)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报名现场出示本人手机健康码、14天通信数据行程卡以及提交纸质版打印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考试费用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开考比例、核减、取消岗位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7.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本人凭身份证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在榆社县政府1号楼344室领取,笔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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