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要求
专职辅导员15人,其中苏州校区4人,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应聘方式
(一)请下载附件1和附件2,如实填好后发送至邮箱seuxgb_zhaopin@163.com。并提供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并压缩):(1)身份证扫描件;(2)已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3)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4)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专职辅导员计划为长期招聘计划。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
有关要求如下: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东南大学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
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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