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立法专员6名(特设岗位合同制职员),其中一级岗位2名,二级岗位4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薪酬水平高于珠海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均薪酬水平。
(三)资格条件
一级立法专员
1.学历要求:全日制博士,本硕博均为法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专业代码A0301,本科阶段专业代码B0301),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执行;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高校、5所政法大学、国(境)外知名院校、澳门高校。
2.其他要求:
①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6日后出生);
②具有3年以上法律实务或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26日);
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1篇以上涉港澳法治研究成果或者参与过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研究相关课题;
b.参与过3项以上立法项目起草、论证工作;
c.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级立法专员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专业代码A0301,本科阶段专业代码B0301),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执行;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高校、5所政法大学、国(境)外知名院校、澳门高校。
2.其他要求:
①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6日后出生);
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③具有2年以上法律实务或法律教学研究工作经历,具有立法或涉港澳法治研究经验的优先(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26日)。
以上2个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招聘立法专员岗位表》(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合同制职员;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珠海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立法专员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提示方法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咨询电话:0756-2125605、212581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资格审查:采取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方式,通过系统初审成功报名后即可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珠海市会官网(http://www.zhr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已报名考生保持关注;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笔试。
考生面试前需携带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表(由本人亲笔签名)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4.其他事项: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