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高层次人才6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身心健康,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3年10月12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8.2021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
2.《哈尔滨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3.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6.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要求: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
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三)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10月12日8时至2021年10月18日16时;
2.报名邮箱:hrbushuoshi@163.com;
3.咨询电话:0451-86617689、0451-87085520;
4.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6.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1〕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合计90元,面试不收费。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哈尔滨学院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考试费现场资格确认时一并收取。
(四)网上资格审核
哈尔滨学院将根据报名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25日后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
(五)现场资格确认
1.网上资格审核通过者,请按哈尔滨学院网站通知要求,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及报名邮件附件中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2.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哈尔滨学院网站或电话通知。
3.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4.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招聘后续环节,根据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安排均在哈尔滨学院网站以通知、公告等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5.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至2021年10月12日。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套试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考试科目,共计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3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日后,请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此招聘岗位。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x60%+面试成绩x40%)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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