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优良,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2.有爱岗敬业和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意识强,执行力强。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2021届毕业生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医学检验专业1名,招聘条件为:
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检验专业,有临床检验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且具有检验师证书。
用人方式
经招聘考核确定的拟聘人选,学校统一组织与具有人才派遣资质的派遣单位签订人才派遣协议,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首聘期为1年,聘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协议。
报名方式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9月27日至10月8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同时须与招聘单位联系人通过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进行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以及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有关证件及证明。其中,2021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材料(由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线上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后期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
应聘材料按以下顺序发扫描件至邮箱: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
(3)身份证
(3)临床检验师证书
(4)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
(5)其他获奖证书
(6)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在职证明
(7)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有关证件及证明
(8)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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