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10月8日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bcig.cn)、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jbhzy.com)发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板块查看相关考试通知。
(一)具体招聘岗位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具备办理调入条件;
(7)应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符合其他报考条件,业绩、技术、能力突出。
(8)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年富力强,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
(9)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以及2020、2019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可参加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应调整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数。
10月19日考评中心统计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并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不得开考,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10月20日9:00至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三)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按照集团公司招聘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严格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全过程的保密工作,学院将招聘工作的笔试考试委托第三方负责,即: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本院参加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报考人员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进行笔试,11月3日9: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11月7日,由考评中心组织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低于3:1的,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本人持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需要准备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三方协议(原件);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赛获奖证书等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或社保缴费证明(横版+竖版)原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各位参加复审的考生。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第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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