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计划
本次计划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选用对象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用对象为萧山区行政范围内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原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 11日。
选用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和会计职称,能够熟练掌握萧山区会计支付及核算操作系统;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任或交流: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违反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萧山区政府网、萧山人才网、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萧山网微信公众号、萧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选用公告。
(二)网上报名
在发布平台下载《萧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撰写一份个人自我鉴定,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310369125@qq.com)。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10月20日下午5点。
(三)资格初审
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萧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萧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二张到萧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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