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对象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2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且各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均为上述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各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均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137所)或上述境外世界名校。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上述高校均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
6.国家、省和苏州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选聘专业类别和人数
应聘人员均须以其应届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等条件报考。具体岗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通道: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太仓党建网、太仓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太仓定岗特选”微信小程序(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16:00。
(四)报名材料: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电子扫描件(照片):1.本人身份证;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签字的《报考承诺书》;3.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5.学生证;6.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上传材料将作为人岗相适度评价的主要依据。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五)资格初审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
(六)岗位核减: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放宽至1:2),按规定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人岗相适度评价
组织专业评委对初查合格者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评价成绩设合格分数线,重点从学校学历、任职奖励、专业素养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价。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同分者均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告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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