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河口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聘范围和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年龄在25-40周岁(1996年11月1日-1981年11月1日之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登记失业的河口区户籍(本简章发布之日前取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6、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力;
7、刑释解教人员;
8、随军随调家属。
注:同等条件下重点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三类人员报名条件可适度放宽至44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可根据岗位设置条件报名。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4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河口区河聚路2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侧)
3、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提交《河口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残疾证、低保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须间隔1米,请主动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人员身份、年龄、学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5、准考证领取:2021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本人持身份证到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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