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省质检院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人员2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12月1日起在院(http://www.ahzjy.org.cn/)发布。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满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 月 30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登录省质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ahzjy.org.cn/),下载并填写《省质检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规范填写,手工填写无效,并将有关证书和材料扫描件在2021年 12 月13日17:00前发送至 865491954@qq.com 邮箱。每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邮箱不可重复投递,多次投递材料以第一次投递材料为准。
资格审查
省质检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应聘者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4日 - 15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考试
1、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人数不足的, 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调剂至相近岗位,调剂后岗位人数仍不足的,延长招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确实急需用人的岗位或特殊岗位,经报请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岗位前3名进入面试;招录2名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最终得分由笔试得分和面试得分按照5:5的比例合成。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