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热爱工作岗位,有团结协作精神,为人正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五)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达到学术交流水平;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七)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
(八)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范围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和京内户籍社会人员。
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类别
招聘岗位 |
数量 |
人员范围 |
专业 |
科研岗位 |
6 |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和京内户籍社会人员。 |
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政治学类(0302)、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专业背景。 |
上述专业参照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岗位职责
(一)致力于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工作。
(二)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及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三)每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按照合同进行聘期考核。
(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实际等。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决定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业务考察。
(四)业务考察:由马研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聘用委员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需获得实际到会专家人数2/3以上赞成票,根据得票数量多少,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若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根据得票数量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下一阶段人选,若票数相同以考试成绩为排序依据。
(五)实习:安排应聘人员进行不少于2周的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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