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
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
请自行登陆“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报名,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
考试及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
2.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接通知后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太仓高新区人社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太仓市郑和中路397号2楼)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
5.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折算40%、面试成绩折算60%、中共党员另加0.5分的方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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