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辽中区人民法院工作,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与考核。
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书记员
人数:6名
职责:负责庭前准备、记录、文书校对、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
工作地点: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适应日常办公需求;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前科劣迹;
6、符合具体报考岗位要求,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不符合工作需要予以辞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福利
薪酬 2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五险一金。
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网、沈阳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招聘网站,在本次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与所需材料形成压缩包,发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
3、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如涉及到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由实施方对报名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及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将对报名考生工作履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后续考试。
笔试
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将收到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的准考信息,考生自行打印。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准考信息为准。
面试
组织现场面试。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面试总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