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选调)岗位及人数
1.市委统战部文字综合岗位:1名。
2.农工民主党市委机关文字综合岗位:1名。
遴选(选调)范围
1.市委统战部文字综合岗位: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怀化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农工民主党市委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市直机关设在怀化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遴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市委统战部文字综合岗位遴选人员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担任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且有两年以上文字岗位工作经历。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身心健康。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农工民主党市委机关文字综合岗位遴选(选调)人员报名条件
1.农工党党员或者无党派。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多党合作事业,政治坚定,品行良好,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
2.具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担任副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且有两年以上文字岗位工作经历。
6.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身心健康。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试用期内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按权限程序认定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服务期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2月23日。现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大院二号办公楼5楼市委统战部干部科,联系人:高 伟,咨询电话:0745-2719193(办公)、18274597719(手机)。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报名由本人现场提交资料:(1)《2021年中共怀化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各1份;(4)原单位出具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5)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笔试。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报考人员应配合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有隐瞒、谎报、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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