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14名专职联防员(因边境一线工作性质特殊,招聘女性原则上不超过20%),主要从事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边境巡逻以及完成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聘用人员将分配至木城乡边境沿线联防所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龙陵县户籍,报名需要持有龙陵县户口;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汽车驾驶或特需技能人才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专职联防员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联防员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边防办(龙陵县档案局一楼)。联系人:王利东,联系电话:13987056543。
3.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严禁代报;
(2)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现场填写《龙陵县边防办专职联防人员报名登记表》,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请自备口罩和健康二维码,并上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张。
(二)资格审查
龙陵县边防办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