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一)应聘对象
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修订版)》(岚综委〔2021〕72号)文件规定。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工作态度积极,有极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年满18周岁、45周岁以下(即在2003年12月—1976年12月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工作能力等。业绩特别优秀者(如获得国家级表彰、荣誉称号,省级综合表彰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1.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应聘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以上与工作经历、年龄、辞退、现役等有关的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12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fjksbm.com)等网站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10:00至2022年1月24日17:00。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修订版)》(岚综委〔2021〕72号)和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并报考相应岗位,每个应聘者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创新研究院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创新研究院引进高端人才管理办法(修订版)》(岚综委〔2021〕72号)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0:00至2022年1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核: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核,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的学历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硕士研究生应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3)以副高级职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主持的省级及以上项目(课题)的成果鉴定或结项(结题)证明材料;(4)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5)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6)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原件须扫描(pdf格式),于面试前发送至指定的邮箱:ptcxyjy@163.com。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直接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追问环节)形式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不低于75分。面试拟于2022年2月中下旬开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
(四)体检
体检由创新研究院负责,体检医院从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格的综合性医院中确定。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1.拟体检人选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按岗位面试成绩1:1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创新研究院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应聘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创新研究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体检。
3.岗位递补。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由创新研究院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依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