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面向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的招聘范围
合川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以及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合川区行政区域内的到村挂职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现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三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审核认定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月9日止,申请审核认定电话:023-42756176。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考基层建设1、2、3岗位(附件1序号36、37、38)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1.现场报名(仅用于基层建设1、2、3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9:00-18:00
报名地点: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5楼514室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进行考务费缴费,确认参考。
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
2.网上报名(仅用于除基层建设1、2、3以外的其余岗位)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1月10日9:00时至1月14日18:00时期间,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15-30kb)。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月1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于2022年1月20日9:00起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类型分为A、B两类,详见附件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考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A类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B类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其中现场报名的人员不需参加资格复审)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公示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附件3),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合川区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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