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
选聘数量
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共100名,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考试情况确定。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截至2022年1月13日),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截至2022年1月13日,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考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考。研究生、本科生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底前取得)。
(七)中外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预选及现场资格审核、面试(面谈)及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统一报名。考生登录“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ytdangjian.gov.cn/),进入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3.资格初审
考生可于1月1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于面试(面谈)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2022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报名表》(简称《选聘报名表》),按表中要求经学校审核加盖相应公章,提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于面试前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
(二)预选及现场资格审核
1.预选
通过资格初审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谈环节。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进行面谈预选,重点了解考生个人基本情况、理想追求、性格特点、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预选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选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须于面试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在面试(面谈)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通知书》、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和学校审核盖章的《选聘报名表》原件。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面试(面谈)及体检
1.面试(面谈)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对考生的能力素质、性格特点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谈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数量的1:1.5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范围。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公布。
2.体检
面试(面谈)后第二天,组织所有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面试(面谈)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如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选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选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选聘机关将在考察人选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六)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核、面试(面谈)和体检时考生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个人行程码、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3),接受体温测量。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选聘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届时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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