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2022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定向)。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表1。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资格;
(八)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 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核
实验测试中心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通知本人。实验测试中心将在实验测试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核最终结果。
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确保通信畅通。通过资格审查而笔试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
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应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人选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组织人员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进行考察。
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实验测试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99589
电子邮箱:yaoxuechun@mail.cgs.gov.cn
中心网址:http://www.nrcga.cgs.gov.cn/dwjs/dwjs_zpg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www.xiaononfu.com
岗位序号 |
拟聘工作 岗位 |
岗位简介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招聘对象 |
备注 |
需求 人数 |
1 |
信息技术岗 |
实验室管理信息产品专业软件系统的前端/后台开发 |
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1) |
熟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及GIS二次开发与地图制图。同等条件下,有个人作品展示或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京内生源 |
1 |
2 |
生态修复岗 |
支撑生态修复材料研制与修复技术研发工作 |
硕士及以上 |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
熟悉材料改性的基本原理和工艺;同等条件下,有材料研发与应用经历者优先。 |
应届高校毕业生 |
京外生源 |
1 |
1.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