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计划
工作待遇
1.安家补贴及科研启动费。学校根据所引进博士研究生引进类别、教育背景、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给予不同的安家补贴,特别优秀者可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由学校研究决定。“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安家补贴上限,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安家补贴下限。科研启动费标准为10—2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注:安家补贴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住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为税后一次性发放。
2.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聘为校内副教授,执行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副教授)工资和校内津贴标准,要求其3年之内达到学校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
3.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者,按照规定办理正式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相关待遇。
4.未享受学校公寓住房的新引进博士,每月发给博士住房补贴1500元,自聘用上岗起始连续发放3年,以资助新进博士的租房需求,3年后不再发放。
5.解决配偶工作。配偶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录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与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并按照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6.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学校就近协调解决新进博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问题。
7.提供博士工作室或实验室。各学院为引进博士提供博士工作室或实验室,配套基本设施。
8.报销面试费用。学校按照普通教职工差旅费标准,报销前来我校参加面试或考核的博士研究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备注:1.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优先考虑;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934-8658685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陇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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