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汤原县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61名人员

发布时间:2025-08-29 06: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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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2021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招聘专业按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5)执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受理使用第二学位专业进行报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在面试资格确认环节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五)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六)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考生,需在2021年7月1日之前落户(不包含2021年7月1日当日)。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分期尚未结束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9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2日。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需要连接互联网,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名信息应真实有效,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30日17时止。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报名网站:https://ty2021.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2、网上资格审查

(1)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一次。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或调整。岗位被取消或调整的考生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笔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笔试

1、笔试时间和方式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2、政策性加分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是指在我省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并已录入到基层服务平台管理软件中的大学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至2021年7月1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所需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村村大学生计划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表及服务期满合同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劳动合同原件和以上材料复印件2份、《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2)3份、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岗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附件3)2份。已离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另需提供县(市)区就业部门(市直开发单位)、建三江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开具的基层公益岗人员离职证明(附件4)2份。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1)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如果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但拟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之比最高不超过1:5。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暂未取得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的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如所报岗位有户籍限制,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方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请入围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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