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直学校2021年选聘23名人员

发布时间:2025-09-04 12: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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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及名额

本次为市直学校选聘工作人员23名,各学校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教师: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

校医: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医疗卫生系统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商洛市生源或户籍,本人在商洛市以外工作的陕西省所辖县(区)及以下学校的在编教师和医疗卫生系统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报名。

(二)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学历、年龄、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岗位附表;

3.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近5年受到表彰奖励(含各级表彰,包括年度考核为优秀,校医暂不要求);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见习期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到年龄、学历、任教时间、表彰奖励、教师资格(医师资格)取得时间均截至2021年8月2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类服务期未满人员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期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商洛中学(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西段窑头巷1号,商洛中学大门西侧)。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参加工作时的录用文件复印件;

(5)最高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注学校复印属实意见及公章,校医暂不要求);

(6)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5.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

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9日下午15:00--17: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选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能力和水平。校医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8月10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二)奖励加分

选聘教师岗位:在本学段任教期间被省、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笔试成绩折算后按省、市、县(区)级分别加8分、5分、2分;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德育先进个人的笔试成绩折算后按省、市、县(区)级分别加5分、3分、1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镇办及以下各类荣誉不予加分。

(三)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选聘计划1:3(紧缺薄弱学科不限)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50% +奖励加分后的分值,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

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微课的方式进行,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待后通知。

确定拟聘任人选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奖励加分+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二)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荣誉高者优先、工龄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应聘者人事档案,对其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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