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以及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毕业生。
报名所需资料: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报到证及《就业创业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就业创业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复印件统一复印到A4纸上,身份证、报到证正反复印)
组织方式
根据要求,就业见习人员对接一批、上岗一批,就业见习单位需严格按照岗位专业、数量要求进行双向对接。
1、对接方式:就业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通过双方自主洽谈的形式进行双向选择对接。
2、确定见习人员:对接成功人员填写《高平市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并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和签订的《高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登记备案,确定为就业见习人员。
对接安排
1、因疫情防控需要,就业见习对接工作将分批进行,现将第三批对接单位和岗位进行公示,以《高平市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汇总表三》(附件1)公布单位和岗位为准。(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2、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对接成功人员提前一天通过电话进行预约登记备案,电话号码:0356-2238911 0356-3232933,无预约不予受理。对接期间请大家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
其它要求
1、 见习期间,市财政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为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40% 。
2、各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应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为见习人员办理不低于85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2)每月月初前3个工作日将上月就业见习出勤表报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助);
(3)见习单位不得随意中断见习人员见习,因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http://www.xiaononfu.com/
见习登记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5日
见习登记地址: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大厅
咨询电话:0356—2238911;0356—3232933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
山西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附件2:
高平市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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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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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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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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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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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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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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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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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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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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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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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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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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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就业见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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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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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实践 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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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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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填报内容和提供的证件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 毕业生: 年 月 日 |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表
附件3
高平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 (单位/公司)
乙方: (见习人员)
学校 学历
专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 等 名青年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2021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人员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见习人员到
部门,从事 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三、见习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见习人员的见习补贴,月补贴人民币 元。
四、见习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1、见习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因见习人员造成见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见习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见习人员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见习人员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见习人员履行见习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七、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问题
1、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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