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名额
由各乡镇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际确定。
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陵川县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正式党员可在全县范围内村(社区)党支部任职;非中共正式党员需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村(居)委任职;
4.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热心为群众服务;
5.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选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情形的;
5.其它不符合党规党法有关要求的。
选聘程序
(一)选聘办法
大学生专职村干采取自愿报名、双向选择、资格审查、考察比选、部门联审、参加选举、体检、正式聘用的办法,若村(社区)选拔入围人数出现竞争,应服从调剂。
未考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的考生优先选聘。
(二)选聘步骤
1.自愿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进行报名(各乡镇联系电话附后),报名审批表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czf.gov.cn)下载。各乡镇将报名情况汇总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6日。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2.双向选择:根据报名情况,各乡镇结合选情实际,按照干部年龄、学历结构不优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空缺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双向拟定选聘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拟选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考察比选:乡镇党委制定考察比选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后,由乡镇党委负责具体实施,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监督指导。考察比选重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
5.部门联审: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和单位进行资格联审,并出具明确审查意见。
6.参加选举:本次选聘的大学生专职村干全部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要求,推荐为村(社区)“两委”委员候选人,参加换届竞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力争交叉任职。
7.体检:拟选聘人员当选后,组织进行体检。
8.正式聘用:体检合格后,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选聘人选。聘期为五年,聘用期满后自然解除。
培养使用
大学生专职村干任职期间在村(社区)工作,实行跟踪培养。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相关规定管理,在“评先评优”、青年干部培养中给予政策倾斜。
相关待遇保障
1.大学生专职村干换届成功当选任职期间,薪酬待遇按30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县级财政以专项经费形式予以保障。
2.各乡镇要统筹做好选聘人员的食宿、办公条件等保障工作,定期安排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帮助解决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3.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和标准统一缴纳。www.xiaononfu.com
附件2 | |
陵川县选聘大学生专职村干咨询电话表 | |
联系单位 | 咨询电话 |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0356-6202553 |
崇文镇 | 0356-6209476 |
礼义镇 | 0356-6836998 |
附城镇 | 0356-6866016 |
平城镇 | 0356-6847006 |
西河底镇 | 0356-6851122 |
杨村镇 | 0356-6811347 |
潞城镇 | 0356-6890002 |
夺火乡 | 0356-6894002 |
马圪当乡 | 0356-6899005 |
古郊乡 | 0356-6877002 |
六泉乡 | 0356-6872026 |
附件1 | |||||||
陵川县选聘大学生专职村干到村(社区)任职 报 名 审 批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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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民 族 | 入党时间 | 籍 贯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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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 | 手 机 | |||||
通信地址 | |||||||
户籍地 | 拟任职村 | 拟任职岗位 | |||||
个人简历 | |||||||
乡镇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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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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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三份,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本人各留存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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