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及方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望奎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望奎县纪委监委标准化办案中心、望奎县纪委监委电教中心,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与岗位相应的能力素质,适应岗位要求。
(五)具有黑龙江省户籍,性别不限。
(六)招聘岗位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各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七)报考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5.服务期未满的项目生、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等;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按满年满月计算。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需要连接互联网,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所填报名信息应真实有效,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8:30至2021年12月31日16:00。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
2.报名网址:https://wk2021jwzp.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每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凡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考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须填写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报名使用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6.报名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
7.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画质清晰。
8.网上报名时,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9.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10.政策咨询电话:0455-6487341(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11.报名后的各环节事项,均在报名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12.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算报名成功。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可及时补充、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核。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公开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但只有一次改报机会。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室全额退回本人笔试费用。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政策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加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首次合同期内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2.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标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政策加分项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
3.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入伍政审表”、“入伍批准书”、“退役登记表”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益性岗位”: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当地就业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就业部门公章),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满2年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纳入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信息截图(加盖就业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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